“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公开宣判首起涉古厝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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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8月12日电 (郑江洛)日前,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公开宣判一起涉古厝纠纷案件。据悉,这也是该法庭成立以来受理并审结的首起案件。

台江法院“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于去年11月21日成立,是福建省首个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

作为司法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项创新举措,该法庭在上下杭永德会馆和三坊七巷安民巷53号设立2个办案点,集中管辖全市范围内与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多元、智能、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据台江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汀州会馆为台江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台江区文联使用和管理。2015年7月,区文联与某花店签订合同,区文联将汀州会馆左侧与右侧空地出租给花店,租期三年。租赁期满后,双方未续订合同,花店仍继续使用上述场所且未缴纳场地使用费用,经台江区文联催告后也未搬离,拖延了古厝修复进度。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办法官高度重视,多方查阅资料、赴实地考察了解案件情况。最终法院判决,某花店应向台江区文联支付所拖欠的场地使用费用。

此案为台江法院“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受理并审结的首起涉古厝纠纷案。本案的审结,对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欧岩峰称,巡回法庭的设立是福建省在司法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的一次有益实践。福建高院研究制定出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并在福州先试先行,探索设立首个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

2019年8月,福建高院出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其中第四项提出要探索建立文化遗产巡回法庭,加强全省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疫情防控期间,巡回法庭法官还针对古厝较为集中区域多为旅游景区,加强劳动用工法律宣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今年4月1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涉文物资源与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于案件中既有涉文化遗产保护因素,又有涉香港、澳门、台湾或涉外因素的,亦由巡回法庭审理。下一步将扩大到刑事案件审理。

台江区法院院长高艳芬表示,“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的创建,是司法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项创新举措。同时,为在福州召开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该法庭成立至今,已接受群众咨询10起18人次,诉前化解纠纷案2件、受理并审结纠纷案1件。(完)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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